凯澄电动葫芦钢丝绳在经过长期或强大的拉力作用时,会对钢丝绳一定的损伤,当钢丝绳的断丝数和变形发展到一定程度,钢丝绳无法保证正常安全工作,就应该及时报废、更新,报废标准如下:
凯澄电动葫芦钢丝绳磨损,直径减小,若超过钢丝绳的直径40%时应报废处理。
凯澄电动葫芦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,往往会出现钢丝绳的整股子绳断裂或者钢丝绳的绳芯被挤出,造成结构破坏,这时钢丝绳应作报废。
绳径减小;绳节距伸长;钢丝或绳股之间空隙减小;绳股凹处出现细微褐色粉末;钢丝绳明显不易弯曲,应报废处理。
超载使用过的钢丝绳不得再继续使用,当钢丝绳的外观严重变形,结构破坏,绳芯挤出或有明显的卷缩,堆聚现象应作报废处理。
当凯澄电动葫芦钢丝绳受到电弧闪络、过烧,或外表出现可识别的颜色改变等。电弧作用的钢丝绳外表颜色与正常钢丝绳难以区别,因而容易成为隐患,应报废处理。